我國汽車市場的快速增長,讓汽車的回收利用問題日益凸顯。獲悉,工信部已經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強制性標準。 據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副司長高東升透露,作為汽車行業的主管部門,工信部將更大力度地促進汽車產品的回收利用。“我們將圍繞汽車的回收利用開展一系列工作,其中,工信部要研究制定強制性的汽車回收利用標準,促使汽車企業在設計階段就考慮汽車產品報廢以后的回收利用問題。”高東升說。 隨著國內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汽車保有量大幅攀升,報廢汽車數量也逐年上升。作為世界汽車第一產銷大國,我國2011年民用汽車保有量已突破1億輛,汽車報廢量超過400萬輛,預計2020年報廢量將超過1400萬輛。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涉及安全環保和資源利用,是實現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并早已開始受到國家的重視。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報廢汽車回收利用辦法,標志著報廢汽車回收管理開始走向法制化軌道。但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規劃處處長陳躍紅指出,回收拆解法規和強制報廢標準有待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回收拆解的市場準入制度亟須健全。例如,法規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開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的需要,并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回收拆解企業的效益。高東升也認為,我國在汽車報廢以后的回收利用方面,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甚至我國整個汽車產業界關于能夠促進汽車回收的主動理念還沒有完全建立。

據悉,長期以來,由于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采取粗放式經營,從而導致該行業技術手段落后,作業流程不規范,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水平低。另外,報廢廠不按規定交售報廢車輛,非法回收拆解倒賣報廢汽車的現象依然存在,這不僅對正規的回收拆解企業造成了沖擊,擾亂了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給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帶來了嚴重隱患。 “一方面要推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管理條例盡快出臺,提高回收拆解準入門檻,健全進入和退出機制,為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創造條件。”陳躍紅表示,另一方面,要強化汽車制造商的責任,鼓勵汽車制造商加強與回收拆解企業的合作和交流,要求汽車制造商為回收拆解企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同時要抓緊出臺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進一步明確報廢條件,嚴格車輛年檢和轉移登記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報廢汽車流向社會。